商榷“书法的形式即内容”
《书法学报》2013年第18期第七版登载了一篇文章,题目是“沈鹏:书法的形式即内容”,在文章的末尾注有(来源《书画大辞典》,有删节)。
沈鹏先生是现在中国有影响力的书法家,不论在书法艺术上,还是在书法理论上,都是造诣很深的,是我很尊敬的书法家。但“书法的形式即内容”的命题,以及文章中的一些观点,我认为是值得商榷的。
文章的开头有这么一段话:“把书写的‘素材’当做书法作品的内容,几乎是最常见的误解。书法有自身的形式和内容。倘若只以书写的文词为内容,书法岂不徒具外形?书法艺术的独立性到哪里去了?”
书法艺术的独立性是什么?是否可以说,就是书法艺术的本质,也就是回答什么是书法的问题。这是一个书法界一直在讨论的问题,应该说在整体上是一个答案明确的问题。这就是:书法是书写汉字的艺术。这是大家所认同的。书法是汉字内容和书写艺术的完美结合,
汉字内容和书写艺术是不可偏废的整体。把汉字写得不像汉字或不可辨识的艺术不是书法,印刷体印出来的文章也不是书法。
这个答案在参与书法艺术的人们心里是没有疑问的,在一般老百姓那里也是没有疑问的。老百姓欣赏的书法作品是把字写得漂亮,好看,让人看着舒服。这是最基础的,大众化的书法作品。他们不知道更多的笔法,结字,章法理论,说不出更多的道道,就知道要感觉漂亮,好看。当我还没有学习书法,没有临习很多的字帖,没有学习很多的书法理论,没有创作一些书法作品以前,不管在室外还是在室内,我看到一幅书法作品,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那优美动人,充满哲理的文字内容。细细品读,慢慢咀嚼。然后再欣赏那漂亮的书写艺术,我说不清楚它好在哪里,漂亮在哪里,就是觉得好看,看着舒服。我想没有进入书法门槛的人,很多都会是这样的。当然,我相信人的视觉感受是不一样的。有的人很可能是先欣赏书写艺术,然后再观看文字内容。但最后重点肯定还是落在文字内容上,因为他能欣赏文字内容,而欣赏不了更多有道道的书写艺术。
如果谁家里挂了一幅书法作品,是最有名的书法家书写的,但文字内容粗俗低下,色情暴力,来访的客人见了,会产生怎样的结果呢?这种情况也许不会发生。有名的书法家不会写。持有的人也不会挂出来公示,作为私下藏品得了。
如此看来,不管是书法作品的欣赏者,还是书法作品的创作者,都是把文字内容和书写艺术作为一个整体来处理的。把书写“素材”当做书法作品的内容,是最常见的理解,而不是“误解”。如果有人只把素材当做书法作品的内容,而不承认书写艺术的内容,那才是误解,是不符合常理的误解。把书法“素材”当做书法“内容”,在理论上是正确的,在实践上它就是这样的。如果我们以书法艺术的独立性为名,硬要把书法素材内容和书法艺术内容这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割裂开来,只承认“书法的形式即内容”,这在理论上是悖谬的,是不符合实践常理的。
沈鹏先生在承认书法是中国的一种文化,同时质疑书法是“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”这个命题以后,接着说“在漫长的历史中,文字的书写与书法的传播从现象上看,几乎是合二为一的事情”。非“几乎是合二为一的事情”,是完全是合二为一的事情。这就是事实,是几千年的历史事实。中国汉字才是中国文化核心的核心。中国书法是中国文化的一种,是传播中国文化的艺术之一。永远的将来,只要中国文化不亡,书法就是文字内容和书写艺术的“合二为一”,而绝非“书法的形式即内容”。
201310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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